现在社会上有太多的“阳光”了,我不赞成舍弃“阳光志愿者”这个词。天下阳光是一家,我赞成猫导的话。有本事我们就把他们都吞并了,没本事被他们吞并也行,大家都是为公益,只要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行。以后阳光志愿者就是个品牌,我们要舍弃了,别人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看看http://www.ygyg.org.cn/index.asp,人家后来者也做的红红火火的嘛。这场子大了,大家随便踢,谁也不碍谁,要是同道中人,相互喝个彩,都未尝不可。
yao 发表于 2007-8-23 23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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